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招聘派遣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皇姑区社区治安管控能力,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录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全部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退伍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六)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或特大疤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管理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无行政、刑事执法权。应发工资标准约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
每日9:00-11:00,13:30-16:00
报名地点:皇姑区长江街135号,海丽德大厦B座1-24-2室,联系电话31688066,26210222。
2.报名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后附报名登记表,需填好后自行打印,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士兵证、其他功奖证书、驾驶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放好,原件复印件分开放。
3.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主页(www.lnlwpq.com/index.html)中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1.考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 | 达标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4 |
纵向摸高 | ≥265cm |
2、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
3、测试当日为考生免费提供意外伤害险1份。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当面试人员低于30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员人数。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拟录入人选
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录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七)体检
确定拟录入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审参照“沈阳市辅警招录政审要求”进行。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五、相关说明
此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凡声称与本次招考相关的复习材料、中介机构、个人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此次用人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姑分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