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修改,修改的内容都是和劳务派遣相关。”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提高了设立劳动派遣公司的要求,包括将注册资金从50万元增加到了200万元、增加对经营面积的要求、增加“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等内容。此外,修正案还特别强调了劳动派遣应当同工同酬、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所占比例进行了控制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执行中,劳务派遣存在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被派劳动者、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据三年前的调查数据,四川有大大小小3000多家劳务派遣公司,涉及人员60多万人,派遣方向主要是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在,全省到底有好多单位在做劳务派遣业务,人社部门无法掌握。”该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四川劳务派遣行为,从即日起,四川将用4—5个月时间,对全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项规范行动,对清理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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