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11年全国企业职工中劳务派遣人数达到3700万人,每十人中就有1.3个是劳务派遣员工。加上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遣人员,总人数约有4200万人。济南的刘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是一位媒体从业者,报道百姓生态的背后,也无力面对自己的身份--劳务派遣工。说到"同工同酬"时,他既有向往又不断吐槽。
刘先生:比如说员工的工资是我们劳务派遣员工的1-2倍,我们工资是2000左右,而且绩效工资也在1200左右,基本工资只有800,有编制员工工资可能在4000到5000左右,其实我们与编制员工的工作量基本上是一样的,而且在每逢过年过节一样时候分的待遇也不一样,有编制员工可能发两桶油,而我们只发一桶油,职位晋升方面空间也是非常小,非常有限。
刘先生说,他所在的单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达到70%。呼唤"同工同酬"的背后,部分单位只做了形式上的改变。即便基本工资相同,福利和奖金的巨大差异也形成了派遣工与正式工的鸿沟。
刘先生:我们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也是不少,能达到总人数70%以上,编制员工是越来越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也是越来越多,现在招聘进来大多数都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而签订劳务合同,实际上同工同酬给劳务派遣这些员工真正一些单位的归属感吧。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表示,劳务派遣员工已经从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等文化素质较低的人群,逐渐开始向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延伸。目前,在电信、石油、银行、媒体等行业劳务派遣现象突出。也有的单位劳务派遣被披上了"借调"、"承包"新外衣。
时福茂:可能用的不是劳务派遣,而用的另外一种承包的形式,既然是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员工要同工同酬,我用承包的形式,是另一个单位,我不是派遣工,我是劳务承包或者托管等,我们在办案子的时候也是碰到类似很多问题,它不叫派遣,但是用别的形式来规避了这种派遣的名称,实际上仍然是一种变相派遣的一种形式。
劳务派遣也称人才租赁,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果出现劳务派遣工权益受损,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劳动者如何维权?
劳动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很多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并不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有五分之二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单位工作了六年以上,在部分企业中劳务派遣员工甚至超过了员工总数的70%以上。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如何维权呢?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表示:
谢良敏:首先你可以找企业的工会,由企业工会去给你协调,如果企业没有工会的话,也可以到你所在地区工会去反映,如果在协调解决不了的时候,你还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仲裁,仲裁解决不了,你还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建议,应该加大对"同工不同酬"的企业查处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时福茂:本单位劳动者同工不同酬,是因为他们使用派遣的目的就是想节省成本,在发生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下,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下一步应该对没有同工同酬应该补偿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差额,并且对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是罚款,另外可以限制他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劳务派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