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不同酬
年底正是用工单位向劳动者兑现一年红利的时候,在宁德一家电力公司上班的劳务工贵方很郁闷。
“正式工有年终奖、季度奖等,金额不低;而这些,我们劳务工都没有份。此外,正式工还有‘烤火费’、‘防暑降温费’、饭补、车补等多项补贴,而且话费补贴也远远高于劳务工。”
同工不同酬,劳务工与正式工各项经济待遇差别悬殊,这成为劳务工心中“永远的痛”。
“劳务工莫非真的低人一等?”“低微”的身份,让贵方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公司开会之前,他都会习惯性地给相关部门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劳务工需要参加会议吗?
他说:“这是为了避免尴尬。有些会议是无须劳务工参加的,等你到了那儿再被告知,大家都会感觉下不了台。”
同在电力公司上班、同是劳务工的小飞对记者说:“在公司工作这七八年,员工涨工资和我们都没关系。无论干多干少,每个月的工资都是1000元出头点儿。”
2012年,宁德市在岗职工每月平均工资为3311元,而当地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大多数在1200元至2000元之间,在相同的岗位上,付出同样的劳动量,劳务工所得到的报酬一般只有自己服务单位职工收入的50%左右。
拖延工资发放时间也让劳务工们头疼不已。“按照惯例,劳务工应该每月下旬发放上月的工资和奖金。但是自2008年以来,每个月的工资都要拖到再下个月初才会发到我们手中。”小飞说。
“多数劳务工都是在城区租房居住,每逢月底、月初通常要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工资不能及时到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压力。”
长期被派遣
拉完一电缆,老蒋将手套一扔,掏出一支烟点上。
这位来自安徽的劳务工现在在一家电力公司上班。两年多前,他把企业告了。原因是他已经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多年,他要求企业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签了没有?”面对记者的提问,老蒋苦笑道:“别提了。”
两年前,他和同伴告了企业后,企业拿出了新的劳动合同对他们说,如果还想做下去,就与派遣公司签合同。如果不想做,就走人。想想在农村的一家老小都得靠他打工挣钱过日子,他被迫在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上签了名,成了一名“被派遣”的劳务工。
老蒋苦笑:做农民工好,他们干活时可以讨价还价,假如工资少,或老板不好,他们随时都可以罢工,另外选择工种。
老蒋说,工作地点没变,工作时间没变,工作内容也没变,还是双手拉着电缆,仅仅因为自己身份的改变,他的许多权益也就“被转移”了。就拿带薪休年假这事来说,与他一起干活的一位派遣工曾经提出,他们也要享受国家政策。派遣公司却说,你在哪家单位干活,就向哪家单位要;用工单位又说,你是派遣工,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该向他们要。两家推来推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眼看我们这批派遣工两年的派遣合同期限快到了,听说,将再由原来的派遣公司继续派遣。这不符合规定,我们准备换一家。”老蒋告诉记者。
“现在,在电力公司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大部分都是派遣工。听说有好几家派遣公司都在给电力公司提供服务。我们这些派遣工,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社保难覆盖 1月14日,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记者与正在路边架设高压线杆的劳务工李许槡聊天。谈起保险,来自四川农村的李许槡说:“我在老家入了新农合,还在村里享受养老保险,每年交200元,因此,在这里干活,只要工资高,入不入‘五险’无所谓。”
“五险”是指国家强制推行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不过,记者注意到,多数长期在闽打工的劳务工还是想入“五险”的,但是,担心向用工单位提出要求后,会因此丢掉饭碗,所以一般不敢提。当然,也有少数劳务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五险”。
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林挺建说:“就目前情况而言,劳务工享有的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投保的政策门槛比较低,因此这一项的参保率还是比较高的,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率微乎其微,虽然劳动保障部门一直在强调,要求各企业一定要给劳务工办理社会保险。”
由于劳务工流动性大,参保手续更为繁杂,不少企业出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考虑,往往不愿给劳务工投保,普遍采取如果劳务工放弃“五险”可以相应提高劳动报酬的违规手法,或者通过人力和劳务管理外包的方式,直接把投保等具体事务转包给派遣公司。而一些不规范运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则频频违反法律规定,以员工流动性太大为借口,不给劳务工上“五险”;甚至在用工单位将劳务工退回之后,直接就与劳务工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本应向劳务工无工作期间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报酬的法律责任。
“你们可以向所在公司的工会反映啊!”采访中,记者建议道。
但是很多劳务工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不存在工会。据记者了解,目前宁德30多家劳务派遣公司,多数没有申请设立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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