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知道这种人事中介对员工来说有什么作用?
2、我们的合同没有工资等具体说明,这个合同有效吗?
3、人事中介说我们不用再同工作的公司签合同了。如果我们与工作公司签订上岗协议,算不算违反了《劳动法》?
4、外资公司的人事管理问题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可以查询?
答:1、你所说的已经不是中介公司的人事代理了,人事代理是指人才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劳动人事的具体事务,比如帮助缴纳社会保险,帮助办理招用、退工手续等。被代理的公司和员工仍有劳动关系。而你说的是人才(劳务)派遣,你与中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你是作为中介公司的职工派到外资企业的劳务人员。你与中介公司是劳动关系,与外资企业是劳务关系。
2、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7个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履行,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根据这个规定,你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3、你们与外资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不适合你与外资企业的关系。
4、在上海,劳动法律的问题没有企业经济性质的区别,不论是什么经济性质,在劳动法律关系在上,全部执行的是相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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