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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

        “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损害派遣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在10月24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同时,也要依法清理和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备相关经营条件、违法派遣、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劳务派遣单位。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近3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缺乏归属感和责任心并希望改变现状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少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较低,难以履行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力较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据介绍,近来广受关注的知名奢侈品牌古驰被指“血汗工厂”事件中,就存在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的嫌疑。当事员工都是劳务派遣工,他们在签约后,首先被“派遣”到古驰上海总部,然后再“派遣”回深圳工作。当深圳市劳动监察部门就发生在当地的劳资纠纷进行调查取证时,调查却变成了异地调查。

     

     

        根据官方数字,国内劳务派遣工在2009年达2700万人,主要由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构成,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据上海市总工会调查,2003年劳务派遣工只占上海市企业用工人数的28.3%,到2008年初已扩大到了39.7%,而且近几年上升趋势明显。而上海市人社局近日发布的数据,目前该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已达4万多家,劳务派遣工总数达132万,相比2008年大幅增加。

     

     

        为了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报告建议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或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和“三性”岗位等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增加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实行用工岗位和用工情况备案制度、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据了解,这是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对该法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