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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工的无奈:劳务公司在哪儿并不清楚
        9月7日,记者在成都新鸿路附近见到了向本报进行投诉的劳务派遣工王某。交谈中,王某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作为派遣工,他并没有真正实现“同工同酬”。谈及“同工同酬“这一话题,王某说的最多的就是无奈。

      无奈一 找3份工作均属派遣工

      2008年,王某大学毕业后曾在某通讯公司找了份销售工作,但当时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与通讯公司签订的,而是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

      2009年,恰逢某行支行公开招收热线专员,王某便辞去通讯公司的工作,备战考试。3月份考试,一路笔试、面试,最后却没接到任何通知。6月份时,王某却接到该行电话,告知他该行有个新岗位,问他是否有意愿。又一次的面试结束后,该行的相关人员告诉王某,王某被录取了,但王某的合同不是与该行签订,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几经思量后,王某同意了。就这样,王某在该行一直工作到现在。

      今年,因为工作关系,王某长期与各房地产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某房地产正在招聘专门负责替购房者办理贷款的专员。开出的酬劳也比现在的工作高很多,王某心动了。抱着试试的心态,王某参加了招聘。谁知,在通过招聘后,同样被告知,若要在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不是与公司签订,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再三思考后,王某决定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无奈二 合同签订5年了

      劳务公司在哪儿并不清楚

      “合同就是在单位签订的,具体劳务公司在哪儿,并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在太升南路附近。”劳务公司的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王某一慨不知。王某告诉记者,这5年来,至少与3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据他所知,这些劳务公司其实均是同一个老板所有。而每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王某等人并不是去劳务公司签订,所以,至今,他们都不知道劳务公司的具体地址。

      “劳动合同你手上有吗?”记者问到,“没有,每次签完劳动合同后,合同就被他们拿走了,说替我们保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