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开始,有多项医保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东莞社保“金银卡”正式合一,原“金卡”参保人从当日开始可享受社区门诊70%的报销待遇。市社保局表示,新规定实施后,“金卡”单位缴费将降低18%,每年财政支出也将减少约2222万元。
昨天上午,全市医疗保险(和讯放心保)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了动员大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等对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新规进行全面解读。
原“金卡”单位缴费及财政支出都减少
经过前一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订,《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草案)》以及《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
新规打破“金卡”与“银卡”界限,将原“金卡”模式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统一调整为“银卡”模式,实现“基本险”层面的险种构成、缴费、待遇等全市统一;同时,为了保证“金卡”参保人原有待遇不降低,原“金卡”高于“银卡”的缴费和待遇,调整列入补充医疗保险。经调整后,“补充险”部分由“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即医保个人账户)”组成。
梁冰具体解读说,在维持“基本险”缴费政策不变的同时,综合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尽量减少“补充险”的参保负担。
一是调整缴费基数,改变原“金卡”以参保人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做法,“基本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1812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住院补充”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2年为4200元)为缴费基数,“补充险”中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则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据社保局测算,调整缴费基数后,原“金卡”单位人均缴费从4788元/年,降为3928元/年,减少860元/年,降幅达到18%。
另外,由于28万“金卡”参保人中有4.5万属财政供养人员,因此,新政策实施后,即便给28万人进行“基本险”的财政补贴,财政支出每年也减少约2222万元。
同时,新规定还将“补充险”的“住院补充”和“个人账户门诊补充”进行松绑,参保单位可选择参加2%费率的“住院补充”,还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参加4.5%费率的“个人账户门诊补充”。
参保人待遇均有提高
在待遇标准方面,经过原“金卡”的调整,建立“基本险”、“补充险”以及开展“大病险”以后,无论是原“金卡”参保人,还是“银卡”参保人,各项待遇没有降低,而是均有所提高。
对原“金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基本险”的社区门诊70%报销的待遇以及“大病险”待遇;而“金卡”原基本险的待遇差异转移至新的“补充险”中支付,包括超限额医疗费用补助、自费项目补助、部分特定门诊待遇、提高部分基本医疗分段报销比例待遇、生育津贴以及原个人账户待遇,所有待遇标准与改革之前相同。
对原“银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大病险”待遇,而且还有选择参加“补充险”的可能和权利。
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表示,10月1日以后,原“金卡”参保人可以进社区,由其个人选择社区定点,定点之后,在定点社区医院里,可以跟原“银卡”人员一样,直接在社区看病,报销七成,通过社区转诊到医院,按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患者同时可以使用其金卡个人账户。
免费大病险中还有意外险
按照《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大病险”与“基本险”同步覆盖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外缴费。保障内容除重大疾病外,还拓展到排除工伤及交通事故之外的意外伤害情况。在2015年前,暂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承办,两年后经招投标计划交由商业保险运作。
梁冰介绍,“大病险”是本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结合本地实际,体现了四大东莞特色:一是将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扩大到城镇职工,与“基本险”同步覆盖,全体参保人免费享受;二是将保障内容由重大疾病拓展到意外伤害;三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使基金得以合理使用,减少浪费;四是起步阶段暂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承办,社保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资金来源上,直接从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在筹资标准上,按照省的要求,大病险的筹资标准不超过上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5%,2013年度东莞市大病险支出总额拟控制在2亿元左右,今后视实施情况调整。
社保系统应及时完成信息系统改造
此次医保改革涉及面广,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如何?
梁冰要求社保系统及时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工作,逐步建设功能齐全的网上办事大厅,满足改革后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要求,提高经办工作效率,确保在今年10月1日新政正式实施后,各项医保业务能够按照新标准正常办理;逐步接受“补充险”参保单位的参保申请和参保人工资申报,做好参保工作。
张亚林表示,目前,已完成两轮信息系统调试操作实验,并对全市社保系统进行政策培训和制定操作指引,本月底将进行第三轮社保信息系统调试实验,确保10月1日新政策平稳运行。
多项医保新规下月实施参保人可免费获大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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