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于当今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举世公认,特别是《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已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国家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视。社会上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有的人认为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当以“保基本”和“广覆盖”为主,不宜强调提高保障水平和全覆盖;另有人认为,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社保制度在财政投入、制度覆盖、保障水平等方面与国家实力不符,极力推崇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客观分析这两种声音都有失偏颇,现阶段的中国需要建设自身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其目标和衡量标准应是有利于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兼容并蓄的基础上对中国国情和未来发展趋势做深刻把握。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进入了“包容性增长的时代”,即在经济总量进入世界第二的同时,已将追求财富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提到了并重的高度,强调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但与此同时,城乡分割、地区发展失衡、未富先老与人口流动加速、工业化、城镇化与就业形式多样化,加之全球化影响的两面性,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转轨对中国的影响尤为明显,上述因素作用下的社会保障改革任务在西方国家用了两三百年时间来实现,而我国要在二三十年内实现制度的改革发展,唯有坚持适应国情、适应制度自身规律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出路和未来。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坚持政府主导、责任分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走社会化、多层次的发展道路,力求符合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发展规律,力求实现自我平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不能妄自菲薄、自甘落后,认为中国不适宜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片面强调中国社会保障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太大,而是应坚持从基本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本着公平、正义、共享的原则,以促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为主要目标,建立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项目完备、多层次、无漏洞,政府主导、责任共担、水平适度的,全体国民都能平等享有的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应当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
一言以蔽之,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理念和制度设计,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中国梦”,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