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医院骗保126万余元
“民营医院如果没有医保,基本难以生存。”一位医疗行业内部人士介绍,虽然医保两定机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院)资格审批的程序、方式、材料提交等都有着明确规定,但总有一些达不到条件的民营医院钻头觅缝找关系。
六库王和专科医院是一家没有医生、护士和医疗设备的民营医院,怒江州中院的判决显示,其院长为申报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找到了怒江州医保中心原主任木培龙。木培龙明知其达不到要求,还是将此事提交局务会讨论并谎称材料符合条件。尽管局务会要求“手续齐全、证照完备”后表示同意,但在此后的工作中,并无人深究这些要求是否真正得到落实。这家医院成为定点后,5年内就骗取了126万余元的医保统筹基金。
骗保在民营医院中有一定普遍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一些民营医院使用瞒报缴费工资总额、伪造外检报告、挂床、虚计费用、伪造病历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有的甚至出钱到农村收新农合医疗证,然后编造看病记录骗保,“约五分之一的民营医院或多或少有这种行为。”
按规定,骗保医院应当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停止医保基金拨付并罚款2-5倍,负责人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昆明明珠医院却是个例外。法院判决表明:2008年该医院因虚假上传医疗数据、违法套取医保资金遭到省市区三级医保中心联合查处,云南省医保中心已经暂停了其医保结算并要罚款。但医院负责人因向云南省医保中心原主任熊武、昆明市医保中心原主任李建军等人行贿70多万元,最终使医院仅退缴了违规套取的医保基金,并未受到实质性处罚,甚至保留了定点资格。
记者了解到,由于医保管理部门在审核医院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时,仅审核医院报表的表间关系是否正确,有时甚至未审核就报销,导致骗保现象频发。
“权力寻租”让招标制度形同虚设
除了在外面收受贿赂,个别官员还从医保系统“内部挖潜”。由于上下、内外、官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些寻租的违规违法行为被“默许”。
2005年,云南省医保药品要求在网上公示,时任云南省医保中心主任的徐谦发现有利可图,就把此事交给自己妹妹的公司运作。由于群众反映强烈,2005年云南省劳保厅纪检组进行了调查,指出收费不合理;云南省物价局也明确收费不合法并要求立即停止,但收费还是持续到了2010年,只是为掩人耳目转由昆明利同科技有限公司收取。
云南省医保中心还授权利同公司向医保定点机构收取宽带费,网络运营商只收225元,到利同公司就成了400元。徐谦等人得到的好处,则是公司负责人送来的贿款。
在腐败官员与商人联手“内部挖潜”的过程中,制度显得形同虚设。如原昆明市社保局副局长唐唯东案中,明明招投标后应当使用中标公司的产品,但在昆明社保空白IC卡的采购中,尽管已经有了中标公司,唐唯东还另外又选择了一家并未中标的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货。据记者了解,至案发昆明市共发放医保卡约200万张,每张25元的收费中返款约为5元,唐唯东和副手已收到中标公司和捷德公司的回扣300多万元,作为代价,意图通过招投标降低的社保空白IC卡价格,自然没能降下来。
医保惠民政策为何频频走样?
这起案件引起云南省相关部门的重视,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决查处。据云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杨军此前通报,该窝案共查处“通过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套取骗取医保资金、损害群众医保权益、破坏医疗改革发展的腐败分子”9人,其中副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5人,涉案资金1.5亿元,收缴违纪违法款3000余万元。最近,随着涉案人员相继被法院审判,医保系统存在的严重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深刻思考。
云南省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即便是中标企业也积极给官员返款回扣,这与医保行业的“潜规则”不无关系。从判决书看,徐谦、熊武、李建军等多名医保系统官员都多次收取多家医院、药店的贿赂。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医保行业“潜规则”源于制度无力。例如医保基金拨付,虽然有着明确规定,但个别官员对行贿的医院及时足额拨付医保基金,对没有出钱打点的其他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却百般刁难、迟迟不拨款,这逼得一些医院不得不频频送礼。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分析,当前医保行业“潜规则”的存在与行贿企业和个人处罚力度不够有关,如云南医保窝案中多个行贿企业仅被处几十万元至百万元的罚金,行贿个人仅被判缓刑,力度显然不足。
他认为,医保作为民生工程,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补贴和扶持,本意是让企业降低价格。但企业因给予官员回扣、贿款等增加了成本,最终必然转嫁给群众,导致政府的惠民政策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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