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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要考虑用工风险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执行一月有余,对“劳务派遣”的争论始终未停息。应智联招聘的邀请,实战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李伟日前在广州中山图书馆进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实施背景下的用工转型风险控制》的公开课,将近350位企业人力资源代表参与。

    据悉,在全国,国企和外资类型的大型劳务派遣公司大约有3至5家,每家公司有大约60至80万派遣员工;民营类型的大型劳务派遣公司大约有5至10家,每家公司大约有10至40万派遣员工。研究显示,劳务派遣现象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而石油、电信、金融、航空、铁路等系统最为突出,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本月,人保部公布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新劳动法给劳务派遣公司,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针对这一现象,李伟不仅介绍了本次修订版《劳动合同法》重点修改的规定,并提出了针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四招七式”。李伟解释,在使用“四招七式”时,要根据企业的现有状况进行选择,操作前需要考虑到用工的风险及法律问题,进行利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