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此次针对劳务派遣的修法动作,对于保护劳务派遣工的权利、规范企业用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要彻底杜绝同工不同酬等乱象,关键在于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
8月19日上午,罗湖人才市场,求职者正在查看招聘启事。启事中所列岗位基本为劳务派遣岗位。深圳商报记者 余璐 摄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一月有余,8月7日,人社部又出新规,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认为,政府此次针对劳务派遣的修法动作,对于保护劳务派遣工的权利、规范企业用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要彻底杜绝同工不同酬等乱象,关键在于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
“做的是一样的工作,合同工年假有15天,我们派遣工只有5天。最近公司正在组织旅游,正式工每个人有1000多元的预算,我们派遣工却不能参加。”易生生在南山一家科技公司供职一年多,8月18日他告诉记者,公司共有600多名员工,像他一样的派遣工有60多人。对于员工待遇上的差别他向公司表示不满,得到的回复却是,“派遣工不属于本公司员工,不能享受相同的福利”。
今年7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将劳务派遣用工范围严格限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范围内,并对同工同酬作出了规定。紧接着,8月7日,人社部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祭出“杀手锏”,将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这对于保护劳务派遣工的权利、规范企业用工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变“劳务派遣”为“劳务外包”,以规避用工红线,还有大批派遣工面临“被失业”的风险。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下,修法能否真正实现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