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要“一抓三注意”
近年来,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的报道,而劳动者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处于劣势,为此,记者为劳动者正确维权总结出“一抓三注意”。
劳动者主张自己的权益时,要抓准证据。
应当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申诉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由于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据,权利主张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押金凭据等凭证。
入职时应注意的问题。
当今就业难,使得劳动者选择就业时.对企业性质、用工制度、合同是否签订,不敢过多过问。而这种心态,也为日后发生纠纷,找不到证据埋下伏笔。对于入职的劳动者,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相关单位,掌握近年来该企业的投诉记录,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优、良、好、差,进而决定是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舍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穆林云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最后,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在职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被视为企业内部法,企业以此约束职工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将此类规章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在违反规章制度时.仲裁诉讼时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其次,请求给付加班工作费。法律明确规定,除了工资之外,对于加班费企业必须给予支付。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忖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以上三点的理解显得至关重要.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如果安排补休,劳动者则不享受此待遇.而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不安排补休,但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者出现以上劳动情况时,应主动向企业行使权利。最后,明白自己具体的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日不过八,周不过四十四,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方可延长,但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保障身体健康条件下日不过三,月不过三十六。但特殊岗位除外。离职时应注意的问题。职工离职的原因有多种,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风险外.其他不同的原因、不同的行为.将导致不同的结果。一是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企业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包括公司出资招录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终止合同,赔偿方式同二。四是离职要主功索要企业的离职证明书,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留存证据,将大大降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