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平: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科学发展
3月26目,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2年和过去五年来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具体安排2013年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的工作任务。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邱小平要求,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重点,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及时纠正和查处不订立劳动合费、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继续在全国范国内开展农民T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
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将劳务派遣作为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的指导督办,对查处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完善舆情监控制度.及时查处网络媒体反映的违法案件,做好信息厦馈和发布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强分类指导、考核评估和典型带动,落实“两网化”工作标准,切实解决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确保年末实现“两网化”管理覆盖65%的地级城市的目标。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划分网格,按要求配备负责网格监管的专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实现责任到人。要加大全国统一软件的推广使用力度,逐步完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系统,使之具备信息交换比对、统一指挥、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提升“两网化”管理运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出台《社会保险监察若干规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规章。规范社会保险类案件的办理和重大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程序。研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程》,规范和优化监察执法程序,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改进和加强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用工、守法经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
司法衔接制度.切实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下联动、内外配合、社会协同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综台治理机制.进一步形成维权维稳合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法》立法研究,重点研究解决当前执法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手段缺失等问题。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依托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省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加强监察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监察人员.逐步优化人员结构。修订《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强化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介级分类监察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专职监察员和协管员专业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把创建活动与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纠正敷衍了事、推诿塞责等作风和衙门习气,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督促监察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做好中央社会管理综合
治理考评工作,完善考评办法和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人社厅(局)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厅(局)长和监察机构负责人,人社部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