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务派遣单位需办理行政许可证
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人社局出台《合肥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注册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须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其中明确要求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有望规范劳务派遣工作。
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为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近日,合肥市人社局出台《合肥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凡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注册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须登录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申请表格,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此次,申请条件中明确,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过去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且很多行业大量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突出并日渐蔓延,存在着严重的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认为,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
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办公区)二楼市人社局窗口,窗口电话63537037。
办理时限
(1)办理行政许可: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办理变更申请:10个工作日内。(3)办理延续申请:10个工作日内。
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