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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工待遇需改善
            目前,本市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近200家,使用劳务派遣工百人以上的用工单位1300余家,被派遣的劳务工人近30万人。劳务派遣这种新型劳动用工方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方便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政协委员调查发现,有54.4%的劳务派遣工“五险”不全,劳务派遣用工秩序亟待规范。

      同工不同酬问题严重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市政协法制委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符合“三性”的用工单位占53.1%,不符合的占46.9%。近半数被调查的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除保安、保洁等岗位外,大多数在主营业务相关固定岗位常年连续用工。

      抽样调查显示,被调查的用工单位中仅有30.9%的单位实现了劳务工与同岗位合同工同工同酬,69.1%的单位其劳务派遣工收入低于同岗位正式合同工。

      调查显示,有54.4%的劳务派遣工“五险”不全,有20.2%的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低于同岗位正式合同工。

      劳务派遣期待规范

      针对上述劳务派遣现状,政协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制定出台大连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等地方性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细化使用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范围,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在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