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离同工同酬还有多远
每天早晨8点30分打卡上班,晚上6点30分打卡下班。作为金融系统单位的一名文员,有正常的节假日,还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刘女士的工作让身边不少朋友羡慕不已。可看起来光鲜,事实上却有很多问题让刘女士郁闷不已因为她是一名劳务派遣工。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款修改后,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包头市的劳务派遣工离“同工同酬”还有很远的距离。
劳务派遣人员很受伤
听到《劳动法》修改条款自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消息,包头市众多劳务派遣人员也都关心起了自己与“同工同酬”之间的距离。
刘女士说:“听到这一消息,大家都认为待遇有望提高,可向上级反映后,领导一句‘正在协商中’让大家心凉了半截。”
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难以实现,正式员工工资却一涨再涨,这让刘女士不免生出抱怨。“我与同事都是卡部工作人员,正式员工月工资5000元左右,而劳务派遣人员只有2000多元,每月还要从工资里面扣一部分当做年终奖。而年终奖也分为ABC三个档次,低一个档次就少拿10%。正式员工每月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一项不少,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同样有三险,但是享受的三险待遇却比正式员工低一个档次。除此之外,同样请事假,正式员工一天扣5元,劳务派遣人员却要扣50元……”
更让刘女士郁闷的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低,发放也总是不准时,一般都比正式员工工资发放时间晚。发工资时,需要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表做出来后,交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扣完相应保险,才能把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他们手中。
刘女士说,与正式员工相比,劳务派遣人员需要的不止是“同工同酬”,更看重的是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用工单位的尊重。
市民梁女士对此感同身受,虽然在国企机关工作,但因为是劳务派遣人员,比起正式员工总是少一些发展机会,甚至影响终身大事。
3年后劳务派遣公司或萎缩
据不完全统计,包头市目前有劳务派遣人员3万余人。作为包头市较大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高新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劳务人员就1万余人。劳务派遣用工作为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用工需要,队伍也在不断壮大。而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因为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灵活性特点,劳动者权利也难以得到保护。
7月16日,包头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包俊荣介绍,修改后的条款主要对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做了规定,由不少于5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修改后的条例对派遣员工的薪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事故发生等都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务派遣员工“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出严格要求。同时,严格规范劳务派遣工要“同工同酬”。
目前,包头市还没有相关举措。包俊荣认为,修改后的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能够促使用人单位承担起维护劳动者利益的责任。这对劳务派遣公司来说,在人员管理方面比较有利。
以前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派人到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根据用人数量提供岗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工资,把社会保险等很多补助费用都纳入其中,由劳务派遣公司拿回去自己分配。包俊荣表示,修改后的法规提出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没有那么大的成本支付派遣工,压力也会加大。因修改后的法规刚开始实施,虽然还没有看到用工单位出现任何反应,但预计3年后,包头的劳务派遣公司可能会出现萎缩现象。
劳务派遣公司暂无相关措施
记者从包头市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了解到,目前没有接到上级部门文件,暂时还未有任何举措。对于《劳动法》修改条款,也不愿作出过多表示。
包头市高新人力资源派遣公司王副总经理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对劳务派遣人员施行同工同酬的文件。如果接到文件,必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王副总经理认为,劳务派遣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是在用工实践当中,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存在违规现象,在后期侵害了劳动者权益。修改后的法规,对劳务派遣人员的三性做了定义,会对违规的派遣用工行为进行约束。
从事人力资源的相关人士认为,企业招聘本身属于市场行为,按照市场行情,应该定岗定酬,根据工人工作的年限、岗位技能、综合素质等整体情况制定薪酬。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灵活性这一特点较为突出,目前包头市虽然还没有听到派遣工人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但建议相关部门能提前介入,通过查看、对比记录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工资表,了解劳务派遣公司现状,作出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