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应至少每年调整一次
工资收入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干同样的活,派遣工、临时工比合同工工资低七八百甚至上千元;加班报酬和工资捆绑发,掩盖了低工资现象。
不久前,沈阳市总工会会同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对沈阳市部分企业一线职工2011年上半年收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暴露了一线职工收入方面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
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阁臣将一份“高度关注企业一线职工收入状况”的建议带上了本次政协会议。
数据一:私企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在岗职工低1400元
2010年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3212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3491元。但不少企业的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明显达不到这一水平。
其中,集体经济单位、个体经济单位、私营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分别是1762元、 1814元和2091元,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低1729元、1677元和1400元。约10%的职工工资徘徊在沈阳市最低工资水平附近,有1.5%的职工收入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数据二:临时工月薪不到合同工月薪的6成
以调查的部分企业为例,合同制工人月薪平均为2501.5元,而劳务派遣工则为1866.5元,农民工月薪为1938.5元,临时工为1473元,分别是合同制工人月薪的74.62%、 77.5%和58.89%。
以2011年上半年为例,被调查的合同制工人中,增加工资的占到67.69%,而劳务派遣工则为64.43%,少了3.26个百分点;在工资增长幅度上,劳务派遣工的增幅也低于合同制工人。
数据三:调查显示约6成一线职工得加班
调查显示,在被问及“你所在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加班工作”时,回答“经常需要”和“有时需要”的为4530人,占一线职工总人数的58.3%。
尽管企业会发放加班加点补贴,但加班加点和延时工作的工资没有单独支付,而是包含在实发工资中,掩盖了职工低工资的现象。 记者 徐月姣
建议: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定期上调机制
针对目前的问题,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阁臣建议,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尽快制定最低工资条例或修改最低工资规定,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一线职工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向增长。
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定期上调机制,除特殊情况外,最低工资标准至少应每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不应低于GDP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争取利用5年时间,将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沈阳市职工平均工资40%以上的水平。
此外,推动人大有关部门将集体合同条例和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增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强制性,使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