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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工资被严厉约束 首次覆盖劳务派遣人员

            “工资啥时候涨?能涨多少?”这句话经常被一些企业职工无奈地挂在嘴边。昨天,南京市企业职工的期盼有了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下线分别为20%、7%,基准线为14%,在国内属于较高水平。在无条件执行这一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各企业将通过工资集体协定的方式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

      A 依托六年倍增计划 指导线水平全省领先

      根据南京市“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收入6年倍增计划的总体要求,居民收入年均增加必须不少于12.25%,而作为居民收入重要来源的企业工资年均增长必须不少于13%。因此,与2010年的12%、6%相比,新出台的指导线上、下线水平均有显著提高。14%这个基准线也经过了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表示,在当前社会舆论有较强涨薪预期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和原材料、人力等成本上涨的情况下,这个基准能相对较好地找到企业正常发展和职工收入增长的平衡点,有利于保障职工劳动权益。

      据悉,南京市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领先,福州市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其基准线、上线、下线分别为11%、17%、5%。此外,经济效益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持续亏损企业可低于下线,但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B 国企工资被严厉约束 首次覆盖劳务派遣人员

      国企特别是垄断国企的高收入一直为舆论诟病,此次国企工资受到了历年指导线中最为明确、严厉的约束。市属及以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增长被严令不得突破上线,工资水平较高、增长较快的企业将被严控。与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国企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其3倍以上的不能突破工资下线,介于2倍至3倍(含3倍)之间的不得突破基准线。如低于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国企可按照工资增长上线操作,但前提是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大幅增长。此举将作为缩小国企和其他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的一项强制性要求,由市国资委一同监督执行。

      今年指导线的另一个亮点是首次覆盖到劳务派遣人员,这对于企业职工同工同酬来说是一大利好。对于城镇集体企业、外企、私企等非国有企业,指导意见明确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可参照基准线水平增长职工工资,效益好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增幅。

      C 高管层垄断前三甲 高学历带来高收入

      同步出台的还有主要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价位为年薪收入,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指导价位在效益较好、一般和较差的三档企业中取10%为对象,经过对784家企业、近3.7万名职工的工资水平调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形成,以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形式公布,覆盖260个主要工种(岗位)。

      在供效益较好企业参考选择的高位数中,企业负责人和董事的价位均超过30万元,加上排在第三位的经理(厂长),高管层垄断了前三甲,排在最后三位的都是体力劳动者,最低的不到23000元。按学历分,博士、硕士的高位数超过20万元,是初中及以下学历职工的4至6倍,高层次、高学历仍是高收入的“必要条件”。不过,农林牧渔的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高于其他产业,第一产业继续受到重视,初级工的高位数远多于高级工,技师与高级技师相差无几,体现出分配向一线职工倾斜的趋势。“最终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平均工资增长,促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说。

      据市人社局透露,在联动执法中,不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不付或少付加班工资及低于最低工资支付等行为将被重点查处。职工如发现企业不执行,可向当地人社部门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