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国企劳务派遣用工
当国有企业的员工成建制“被派遣”,当工作十多年的老员工身份突然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当国有企业对于新进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已经到了正本清源、亟需规范的时候了。上海市国资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对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
随着《指导意见》实施,目前在国企工作的派遣制员工,工作归属感有望增强。
派遣用工逐步规范
《指导意见》提出,上海国资系统国企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应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纳入同一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企业要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制度,明确标准,畅通渠道,将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他们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提高企业凝聚力。
作为业内人士,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季姚力表示:从《指导意见》精神看,作为上海劳务派遣用工的主体,国有企业用工的体量和规模都比较大,相信上海国有企业将会起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标杆作用。
据悉,这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将涉及到华谊集团、上汽集团、仪电集团、百联集团和机场集团等上海大型企业集团。
国企用工纷繁复杂
“××移动招聘话务员,××国际机场招聘机场地勤,××银行招聘柜员”,这些招人广告经常可见,但事实上,招聘虽然真实,可并不是这些耳熟能详的公司自己在招聘,而是劳务派遣机构在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广为招募,如果录用,也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以派遣员工身份进入这些企业。
“国企里的劳务派遣和其它企业的劳务派遣问题根源是不同的。”作为长期从事派遣员工研究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看来:“国企劳务派遣之所以繁荣发展是因为国企用人有编制限制,超出编制之外的只能用劳务派遣,这和以前国企临时工是一个道理。因此,这不完全是劳务派遣制度的问题,而是国企本身的制度存在一定问题。”
长期研究劳动法律法规的纪元微科人力资源总监周钟杰并不这么认为。他告诉记者:“在缺少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下,大多数国有企业更多的还是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出现了将岗位、部门、事业部和分(子)公司普遍性使用劳务派遣的情况。目前,处于垄断性行业和高利润行业的国有企业是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最多的用工单位,主要原因还是企业要考虑节省钞票,降低人工成本,同一个岗位,用派遣工的话,人工成本可能差几倍。”例如,上海某公用事业公司就与多家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协议,将无编制的员工派遣给这些机构,在上海两大机场,许多航空公司柜台的地勤服务人员都属于劳务公司的派遣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与航空公司正式员工完全不同。
上海的石化、钢铁、汽车制造、国有银行和通信服务企业也是劳务派遣用工的大户。
记者来到了位于人才大厦的一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前来参加面试活动的应聘者络绎不绝,据应聘者介绍,他们都是接到某国有通信服务商的面试通知而来的。其实,面试通知都是该人力资源公司发出的,最后签约也是与该公司,然后再派员到通信公司上岗,通信公司并不是真正的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被称为“委托招聘+人员外包”。
派遣员工将受益
《指导意见》的出台,除了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积极意义外,派遣员工本身也将受益。
第一是有望“同工同酬”。上海市世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齐斌律师曾参与过《劳动法》起草工作,齐斌律师认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企业“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纳入同一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这对派遣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至少能让派遣员工在要求“同工同酬”时更有底气。
第二是有望“身份转换”。为劳务派遣员工建立身份转换机制无疑是此次《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此前,劳务派遣员工的身份问题一直是困扰国有企业员工管理的“老大难”问题,随着一批符合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将大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是有了组织依靠。《指导意见》还要求企业督促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健全党工团组织。这当中,工会组织原先一直是盲点,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员工加入工会组织,对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四是素质技能获得提高。《指导意见》要求提企业要将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岗同训,这对员工本身素质与技能的提升有很大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