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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总工会扎实推进劳务派遣工入会维权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企业组织形式、用工方式日趋多样化,各地劳务派遣工数量不断增多、队伍迅速扩大,其权益问题突出,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依法推动劳务派遣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有利于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沈阳召开了全国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辽宁省总等7家单位在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从今天起,本版推出《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专栏,刊登7家单位在推动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敬请关注。

      本报讯 (记者陈晓燕)辽宁省总工会从地方、产业和基层三线并进,大力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同时建会、入会和维权工作并重,积极维护派遣工政治、经济等各项权益,为他们建起了感受尊重、享受平等的快乐家园。

      辽宁省总着重从几个层面抓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把在劳务派遣企业建会作为重点,推动各市总在劳务派遣企业组建工会;通过产业抓系统,组织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入会。省总在调查中发现,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大量集中在国企、央企和大型企业集团。为此,省总有针对性地在移动、邮政两个产业开展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目前,省移动公司11349名劳务派遣工已全部入会。省邮政公司10758名劳务派遣工,已有9521人入会,入会率88.5%。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33万多名劳务派遣工中,已有26万多人加入工会,入会率80.7%。

      辽宁省总在推进劳务派遣工入会的同时,把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工作作为重点同步推进。

      落实劳务派遣工民主权利。省总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企业不能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务工,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必须加入工会,确保劳务工参加工会的权利;企业职代会必须保证劳务派遣工按比例推选代表参加;在推荐劳模和企业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维护劳务派遣工经济权益。督促劳务派遣企业与劳务派遣工签订集体合同。在奖金和福利待遇方面,推动实现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同岗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同工同酬。坚持每年按一定比例将劳务工转为正式工。

      省总要求各级工会必须保证劳务派遣工与本单位正式工平等享受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努力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要。一些单位还单独建立了用于帮扶劳务工的专项爱心基金,投巨资专门建造了劳务工公寓宿舍,每年为劳务工健康检查,定期组织优秀劳务工健康疗养,对劳务工生活实施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等,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工会组织和企业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