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新一轮规制后,大量的劳务派遣被转化为劳务外包,而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派遣外包辨别争议。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最主要特征: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众所周知,劳务派遣有不少优点,比如减少繁琐的人事管理事务,减少用工单位在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各类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均由派遣机构办理,极大地减轻了用工单位的负担。降低了用工单位与员工直接发生劳动纠纷的概率等!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三性用工: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比例: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通过上述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从用工成本、法律法规硬性成本、责任承担等方面来看,企业在实际用工时更应该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选择劳务外包时还要考虑其整体实力,有一些小公司只是随便租个场地,有随时“跑路”的可能,加大了企业及个人的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