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这次个税改革有哪些方面?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七年没变,之前经过三次调整:1981年版个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800元。2006年1月我国将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8年上调到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
提高个税起征点将带来什么影响?
起征点是关系到人民生活底线的客观共识标准,对收入低的群体意义很大,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将来还应该按照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以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继续进行个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