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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八成劳务派遣职工入工会 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同福利、签订集体合同并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公平参与部门领导岗位竞争,8月22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八成劳务派遣职工通过加入工会实现上述权益。

      统计显示,目前全省共有劳务派遣职工33万人,已有26万人加入工会,入会率达到80.7%,我省已提前完成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在今年底实现全国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我省各地劳务派遣工入会机制中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企业不能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务工,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必须加入工会,确保劳务工参加工会的权利;企业职代会必须保证劳务派遣工按比例推选代表参加,对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让劳务工知情,有表达意愿、诉求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在推荐劳模和企业评选评先等活动中,劳务工与正式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为推进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和同工不同酬等难题,工会组织还督促劳务派遣企业与劳务工签订集体合同,如在沈阳市115家劳务派遣企业签订集体合同93份,签订率达到了80.8%。在奖金和福利待遇方面,工会组织还推动实现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在重要岗位的劳务派遣工与同岗位正式工实现同工同酬。此外,一些单位还建立了用于帮扶劳务工的专项爱心基金,投巨资专门建造了劳务工公寓宿舍,每年组织劳务工健康检查,定期选派优秀劳务工健康疗养,对劳务工生活实施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