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27日向社会公布,引起了很多人的期待。许多人注意到,《纲要》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推进制度的统筹和衔接,并就养老、医疗保险方面的接续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处于“碎片化”状态的社保制度,有望逐步实现“一盘棋”。
社会保障的“各自为政”状态一直备受批评。养老保险,就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机关事业单位四种养老模式,缴纳方式、缴费标准不同、待遇更是相差甚远。医疗保险,也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种,筹资方式、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均不一致。制度的不同影响着公平的实现,也使参保人员在就业状态变动时面临不同种类社会保险的“选择难”、“衔接难”。
社会保障的“分疆而治”,让许多人深受其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最高只做到省级统筹,虽然近年来国家制定了转移接续办法,但一些地方欢迎年轻人来缴纳社保、却不愿他们在那里退休,人为设置障碍,增加了不少参保人员的办理难度,甚至影响到其养老待遇的享受。更有大量随儿女在异地生活的退休老人,医保卡在异地失灵,看病吃药仍须回原工作地报销,一年年辛苦奔波,平添许多烦恼。
既然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已基本实现对象全覆盖,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为什么整合衔接始终难以做到“无缝”,“一盘棋”的推进仍举步维艰?
是技术上不具备条件?还是缺少政策措施?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并非问题关键。我国“金保工程”开展近10年,预计到“十二五”末将有8亿人拥有社保卡,技术支持已经没太大问题。而政策方面,经过不少探索和努力,《社会保险法》已经相当明确,应该说方向清清楚楚、没有疑义。真正的难点,恐怕就在于利益调整。不同制度能不能进一步统筹整合?那些处于待遇较高制度中的参保者,会不会在这种“调整”中担心待遇降低而产生抵制拖延情绪?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能不能顺畅地跟着走?“转出地”希望人走了但别把统筹基金带走,“转入地”则担心要用积累的资金来补贴新来的劳动力,地方财政利益分配如果不合理,就会影响接续的实际操作。也正是利益的反复羁绊,使一些整合接续政策即使出了台也难以顺畅落地。
社会保障制度走到现在,成就和问题都不是一天形成的,不可能推倒重来再从零起步进行完美安排。弥合“碎片”间的缝隙、满足不同群体的诉求、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更加完善的顶层设计。如今《纲要》的出台,给广大参保者以信心和希望。另一方面,有了顶层设计还要实施到位,这就需要方方面面打破陈旧的思维模式,提高对社会保障公平性、统一性的认识,不再光算自己的“小账本”,真正做到为百姓利益着想、为长远发展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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