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着超范围、超数量派遣、逆向派遣、同工不同酬等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张大方提出,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限定派遣工种范围和派遣期间。
据调查,目前我国非国有制造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10%,批零行业为1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略低,全国劳务派遣至少有2000万人的规模,劳务派遣工数量大幅上升、所占职工比例逐年增加是一个不争的现实。
张大方委员建议,完善立法,限定派遣工种范围和派遣期间。建议应针对劳务派遣的现状,对劳务派遣的“三性原则”做出权威的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以有效规制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此外,加强监管,明确劳动行政部门职责。在我国,各地劳务派遣制度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经营劳务派遣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属的职业介绍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的身份,与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