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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万劳务派遣工怎能“一派了之”

       “带着职工心声上两会”热线电话是北京市总工会每年两会前都会举行的活动。今年有一个电话让接听电话的政协委员、北京二商集团工会主席何宝宏心里很不是滋味,“那是一位妈妈,她说自己的儿子在一家企业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工作,不仅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不同,还被视为‘二等公民’,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压力……”正是这个电话间接催生了何宝宏在今年政协会议上的提案:对新设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前置审批。

    劳务派遣工达60万人次

         何宝宏关注的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成为北京劳务市场上的一个热点,它聚焦了60万,甚至更多人的利益。

        目前,北京的劳务派遣市场异常活跃,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包括各类企业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甚至一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也在大批量地使用劳务派遣工。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少用工单位采取了能用劳务派遣工,就尽量不用劳动合同工的策略,从而形成了有劳动用工的地方基本上就有劳务派遣工的局面。

        据调查,2007年北京的劳务派遣工不到8万人次,2011年已激增至60万人次,四年增加了6.5倍。在对不同产业、不同所有制单位进行的抽样调查中,某国有制造业企业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80%,某电视台达到56%,某医院达到25%,某银行达到18%。

        与此同时,劳务派遣人员的范围也在扩大。过去,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大多数是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素质偏差的劳动者。现在,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则几乎不分户籍,不分年龄,不分文化程度,不分技能素质,甚至许多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也被纳入到劳务派遣工的行列。

    一瓶洗发水引发的停工

        面对一系列数据的激增,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却并没有得到提高,有的时候甚至还不如以前。不光何宝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北京市总工会的提案中也提到了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据调查,同工不同待遇的情况在劳务派遣工中仍普遍存在。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低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劳务派遣工上社会保险,部分劳务派遣工甚至完全没有相关福利待遇,大部分劳务派遣工没有机会转为正式合同工,职业发展前景渺茫。

       种种不公平待遇导致近几年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纠纷多发频发。北京市总工会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底,2012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048件,其中劳务派遣案件2214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22%。2010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向公司合同制员工发放一瓶洗发水而未向劳务派遣工发放,导致一些劳务派遣工要求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引发了集体停工事件。

        北京市总工会提案中分析,劳务派遣工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不仅关乎个人利益,甚至制约北京产业升级。由于劳务派遣属于“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因此很多用工单位只用人而不培养人,长此以往很难培养出一支稳定、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制约了相关产业升级,必将影响北京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法规待完善审批需前置

        目前,北京市劳务派遣单位缺乏业务资质审批,仅需五十万元注册资本即可从事劳务派遣经营,属于无本获利或少本获利的行业,吸引了不少个人或企业进入这个行业。据统计显示,2007年本市劳务派遣单位仅有658家,到2011年剧增到8800多家,四年增加12.5倍。

        但一些劳务派遣单位难以完全承担派遣工的录用、派遣、档案管理、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等职责,有的就是皮包公司,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这些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常运营将受到影响,进而直接影响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为此何宝宏建议,应对新设立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前置审批。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一种经营劳动力的特殊用人单位,应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方面要有专业要求,前置审批就可以对拟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审批,从源头上严把准入关,同时实施劳务派遣业务监管。

        北京市总工会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检查治理,尽快制订《劳务派遣用工实施办法》,明确劳务派遣的准入岗位、期限、比例、待遇等,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