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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牢民生之本——十六大以来我国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纪实
      王建康 摄

      过去10年,是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的10年,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在积极就业政策中大放光芒的10年,是就业工作浓墨重彩写华章的10年。过去10年,我们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书写了一份完美的“就业答卷”。过去10年,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急迫问题为主,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推进和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几经风云,上下求索,我们迎来霞光满天。

      积极就业政策的日臻完善,就业优先战略的大步实施,标志着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就业工作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

      □ 本报记者 王少男 李艳秋

      2012年7月,在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讲话中,温家宝总理总结了我国就业工作的辉煌成就:努力保持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妥善解决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稳步推进数以亿计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有效化解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的压力;成功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严重冲击。

      这些成就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的就业格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就业攻坚战,我们更深刻理解了步履维艰四个字的内涵。庞大的人口数量,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青年就业高峰到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碰头”的局面,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种种因素使就业工作更加棘手,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就业制度深刻变化

      自2002年以来,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已经并正在继续深刻地改变着我国的就业格局。

      回顾10年就业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积极就业政策一步步由浅入深、由初步搭建框架到更加成熟完善的过程。

      步伐一:2002年,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形成积极就业政策框架。

      当年11月28日,在江西九江举行的下岗职工小额贴息贷款发放仪式上,罗小莉等46名下岗职工通过申请小额贷款,喜获创业资金,成为该省实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首批受益人。此举意味着我国积极就业政策付诸实施。

      进入21世纪,如何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工作岗位,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2002年,中央和国务院召开再就业工作会议,下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将政府的工作重点从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转到促进就业上来。

      围绕就业的4条主要途径——劳动者自谋职业、用人单位吸纳扩大就业、政府提供公益岗位安排就业、企业主辅分离分流转移就业,我国政府从10个方面制定了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通过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至此,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已然形成。

      积极就业政策的初步实施,取得了惊人的成效。2003年到2005年,我国城镇平均新增就业人员936万人,与2002年之前相比,每年增加2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中有1460万人实现再就业,基本实现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步伐二:2005年,积极就业政策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展,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开始执行。

      这年11月4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使原定执行3年的再就业政策得到 “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新一轮的积极就业政策开始执行。

      谈及这项政策,当时参加了全国就业政策座谈会的浙江省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局长李书贵说,新一轮政策的亮点是,将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扩展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将企业吸纳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扶持政策扩展到厂办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城镇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将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扩展到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政策着力点开始从重点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向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扩展,这让基层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更加明确了就业工作的方向。

      步伐三:2007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就业促进法》,使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制度和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

      《就业促进法》将积极就业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确立了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时任河南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的孔令晨认为, 《就业促进法》不仅明确了建立市场机制促进就业的方向,也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明确了就业的战略地位,确立了公平就业的基本原则,完善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健全了促进就业工作体系。

      《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证。

      步伐四: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我国进一步丰富完善政策内容,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为应对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2008年以来,中央出台一揽子计划,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中,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 《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打出了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重点人群统筹就业、特别培训提高技能、加强服务促进就业的“组合拳”,其中4万亿元投资保增长拉动就业、 “五缓四减三补贴”稳定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举措对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关键作用。2011年, “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政策的效果立竿见影。人社部的统计显示,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就业规模增加了11791万人,年均增加1170多万人。

      就业政策异彩纷呈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亮点一:发展经济拉动就业。

      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需要政府的 “有形之手”,推动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

      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2006年,我国提出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2007年,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 “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十二五”规划提出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这些带有根本性、战略性的制度变革,保证了我国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3%以下,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维持在1000万人以下,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亮点二:政策扶持鼓励创业。

      2009年6月,温家宝总理走进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对创业培训室里正在接受政府免费培训的20多名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温家宝微笑着说:“你们在困难面前不灰心、想创业,相信你们今天的梦想,明天会变成美好的现实。”

      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积极就业政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解决创业者的融资问题;通过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者的经营负担;通过提供减免费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创业的重视、鼓励和大力支持。

      为了更好地推动创业工作,扩大就业,我国于2008年开始深入开展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2008年至2010年,85个创建城市和5个参评城市的创业者人数累计超过1000万人,每万名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创业者数量从2008年的130人增加到了2010年的168人。

      亮点三:加强服务促进就业。

      被誉为 “打工局长”的云南省沾益县人社局副局长陈家顺,从2007年9月起,先后深入多家用工企业,以农民工的身份应聘到企业 “卧底”打工。几年来,他考察了义乌市及周边县市的678家各类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了180多家用工情况良好的企业信息。

      陈家顺是人社系统基层就业工作者的优秀代表。10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努力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10年来,我国每年都举办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借此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我国每年都在各地开展“春风行动”活动,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尽快找到合意的工作。构建的市、区县、街道 (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标志我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积极就业政策硕果累累

      “现代就业理念、世界各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的最好结合”,这是国际劳工组织对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高度评价。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10年以来稳步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中国就业史添上了一页辉煌的篇章。

      成绩一:困难时期稳定形势。

      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我国就业形势受到挑战。我国政府果断决策、妥善应对,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两手抓。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理念更加成熟,就业优先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通过 “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这一组 “组合拳”,我国的就业局势基本恢复了稳定。仅在2009年就减轻企业负担410亿元,稳定企业职工740万人。到2009年下半年,我国就业状况已基本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2010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168万人,2011年又进一步达到1221万人,创历史新高。

      成绩二:重点人群广泛受益。

      2008年,从河南驻马店农村走出来的农民工张全收,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全收的成功,离不开积极就业政策的支持。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民工工作。温家宝总理2003年为农民工讨薪,全国由此掀起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 “风暴”。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完善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介绍服务。就在这一年,张全收成立了深圳全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正式踏上被媒体称为 “农民工司令”的人生道路。作为2.5亿名农民工的代表之一,张全收成为我国新型劳动大军的骄傲。

      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统筹城乡就业的同时,我国也不断强化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力度。2002年,中央首次提出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各地普遍启动了就业援助工作,逐步建立了以公益性岗位安置和专项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方式。2007年,人社部在全国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各地普遍建立了 “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3000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先后有28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

      过去10年,我国政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及就业援助3项举措, “政府帮扶+市场调节+个人努力”的模式取得成效。2003年至2011年,400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10年来,我国坚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强化政府责任相结合,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就业政策正在取得越来越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