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局李滔局长介绍,武汉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率已经达到99.47%,新农合的应参尽参率达到99.6%。各类保险的筹资比例逐年提高,政府对城镇居民的医保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到240元,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75元。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和当地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新农合的报销最高达到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均在加大,取消了定点医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和住院救助的病种限制。
今年以来,武汉市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办法。第一步选择在武昌、江夏、东湖高新区试点,鼓励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时再缴纳10-15元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