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具体解释到,“劳务派遣用工要通过政府和行业组织的规范,还有一些地方提供给农民正确的就业信息,这方面是好事,可以通过法律制度来规定。但现在最重要的是通过市场的选择机制,之所以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会跟平常工人的工资差距比较大,原因在于整个就业市场的流动性,我们户籍制度的管制比较多,不能够让大家自由寻找职业。比如说有些企业单位在招工时有户籍限制,本地跟非本地户口由于招工的时候限制不一样,导致待遇的差异。最关键的一点是在统一的市场情况下,要把整个的户籍管制制度全面放开,当然这相对中小城市而言是比较轻松的,但是一线城市的户籍制度还是没有放开。”
易宪容最后指出,“户籍管理制度对人们的工资水平和待遇,以及在企业里的地位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要做好这一点,就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而且要逐渐完善法律制度。”
劳务派遣的话题屡见不新,一份全国总工会关于劳务派遣的调研报告显示,全总已经建议“建立严格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同时还建议,“要把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纳入国企工资总额,从机制上推动解决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而在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也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假如劳务派遣不纳入国企工资,那么工资成本就会低一些,利润相对就增加了。这让我们联系到昨天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回应了国资委提出的“央企要做好3到5年过寒冬准备”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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