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沈阳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115家,劳务派遣工总量达10.3万人,主要分布在机械加工、邮政电信、金融商贸等行业以及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往,这些工人普遍没有被纳入工会组织,无法受到集体合同的保护,享受不到同岗位正式职工享有的待遇和权利。
今年年初,沈阳市总工会把组织和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提上日程。明确要求在所有劳务派遣企业组建工会,广泛吸收劳务派遣工入会,并实行建会、入会与签订集体合同同步进行。要求劳务派遣工在工会委员会中的比例要达到2/3以上。要求劳务派遣企业工会主要负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涨幅和应享有的社会保险,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分配权益和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用工单位工会负责为劳务派遣工落实岗位培训、劳动保护和同岗位福利待遇,维护劳务派遣工除工资以外的其他劳动经济权益和会员民主权利。
把组织和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纳入党委重要日程,作为地方工会主要任务,由区委常委、工会主席和县(市)党委领导、工会主席亲自抓,劳动关系三方密切配合。采取以目标定责任的方法,下达任务单,明确时间表,强化绩效考评。针对少数劳务派遣企业对组建工会消极抵触、不予配合的情况,指导各区县、各部门集中力量合力攻坚。
到目前为止,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率、入会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100%、83.4%和80.8%。沈河区、铁西区和沈北新区等6个区、县已实现了建会率、入会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3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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