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公司如何选择?
首先,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这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底限要求。因此,企业应对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该法规定的派遣单位,要求其按照该法规定进行整改或更换。实践中,有的机构仅能从事职业介绍、人事代理业务,没有开展劳务派遣的法定资格,企业如果使用这类机构派遣的人员,则企业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将会被认为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能达到降低用工风险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来确认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有合法资质。
其次,要选择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勇于承担风险的公司。不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有不同的用工风险承受能力,企业应该选择客观上经济实力雄厚、能承受较大风险,主观上负有责任感、勇于承担风险的正派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有什么要求?
选择合适的岗位和员工作为劳务派遣的对象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因此该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也给用工单位留下了可以利用的空间。就实践而言,以下岗位可以尝试使用劳务派遣:保安、保洁、绿化养护、行政助理、接待、电话营销、客户服务、业务员、操作工、维修工、主持人、司仪、礼仪小姐、摄像师等岗位和人员。
其次,企业可选择新进人员进行派遣,这样可以延长对新人的考察期间,对符合公司文化和发展要求的新员工再与其直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比一开始就与其直接签署劳动合同更加灵活,用工单位自主权也更大。此外,可以考虑对薪资待遇较高的中高层人员进行派遣,这样可以规避较高的解聘成本。
此外,对于需要保密的岗位、需要竞业限制的岗位,以及需要出资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岗位最好不要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因为与这些岗位的员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加强企业对此类员工的管理和控制,也会增加这类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促使他们安心为企业服务,减少人员过度流动带来泄密风险,降低培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