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在库尔勒阿尔金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三年的
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做出说明后,劳务派遣大量出现,目前,全疆劳务派遣公司有大约200多家,派遣工总体数量已超过数十万人,集中在石油石化、煤炭、铁路、建筑、电力、邮政、金融等领域。法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但市场上众多大小不一、鱼目混杂的劳务派遣公司,大量出现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拖欠工资、与工人单位相互推诿责任、扯皮等情况。
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吾不力哈森分析说,发生纠纷主要是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执行法律规定,但《劳动合同法》本身也急需界定和解释的地方,特别劳务派遣"主要是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这条规定的界定:"劳务派遣现在在很多企业成为一种主力军了,有的多的单位,用到了60%,少的也用到20-30%。法律上的盲点体现在这三种性质的界定,而且这个界定后,谁来监督?这个应该出台一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