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被严重滥用
201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突出。据全国总工会对10多个省份的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000万。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
因缺乏监管,违法成本低,导致劳务派遣的滥用情况严重。其中央企和外企等大型企业由于自身的资源优势,导致此问题难以改善。有的单位派遣工占到90%,很多在主要或长期性岗位上工作。材料显示,广东省金融系统57.4%的劳务派遣工从事主业岗位。某国有银行广州15家分支行当中有2900名劳务派遣工在一线柜台工作,占其员工的91.5%。
派遣程序人为复杂化
钻政策空子,阻碍调查监管,减少甚至逃避缴纳参保费用。比如深圳的古驰店铺员工虽然归属古驰管理,但与这些古驰员工签订工作合同的,又是深圳市南山区一家名为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员工在签约后,首先被“派遣”到古驰上海总部,然后再“派遣”回深圳工作。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不能做到同工同酬
被派遣的劳动者待遇远远低于正式员工。如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发达地区招收并派遣职工,却通过其在相对落后的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在当地参保,以此来减少参保的费用。也有的单位就干脆不给派遣工缴纳保险费。
劳务派遣工职业空间小
多数派遣单位没有工会,有的用人单位的工会也没有把派遣工纳入其中,所以劳务派遣工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工超时劳动、劳动条件差、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以及业余生活单调单一等现象比较突出。
劳务派遣工使用过滥,带来了劳动关系不稳定。因为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往往都只是想利用派遣工比较年轻、容易创造劳动价值的这段时间,而没有长期使用的计划。而这又使得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很小,尤其是很难得到应有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