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新的事物,以前我国的用工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和单位的用工受到劳动部门严格的控制,一切的劳务用工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否则,用人单位无法得到劳动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无法向劳动人员发放工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企业所有制的改革的深入,带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即大量的下岗、待岗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地涌向城市,形成了一个广大的劳动力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劳动部门来管理社会劳动力的分配已不可能了,于是,许多劳务公司和职业中介机构也就应芸而生。我区目前注册登记的劳务公司就有将近100家,还不包括许多未经注册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 劳务公司的规范操作流程是:劳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要求招聘劳务人员。劳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向劳动部门备案。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务人员。用工单位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用工单位根据派遣合同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用工单位负责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做好考勤记录。劳务公司向用工单位结算费用并开具发票。用工单位支付费用。劳务公司编制工资单并负责发放工资。劳务人员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单上签名。劳务公司负责按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各类劳动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