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劳动派遣工只适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但在实际运营中,一些企业在主营岗位上也使用派遣工,有的用人单位为恶意规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义务,通过自设劳务派遣单位,与所谓的劳动者派遣单位(其实为一家)恶意串通。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我省在出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同时,正抓紧出台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同时针对用工规范后可能带来的岗位变动,以及少数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转向业务外包的倾向,通过上门普法、指导用法、联合执法等形式督促调整,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权利。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我省光伏、造船、电子等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用工易受到影响。对此我省已建立用工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月度形势研判,指导企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规范裁员行为,合理调控裁员的流速和流向,切实预防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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