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有近半数企业表示正在使用劳务派遣工,其中,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更为常见,在各自企业类型中的使用比例分别为64.7%和61.4%,而民营企业中仅有34.3%的企业在使用派遣工。而使用比例超过10%的,也以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居多,尤其在北京,有超过40%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在10%以上。据悉,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着重解决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劳务派遣问题,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起草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辅助性岗位不超过10%的规定。这使得那些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企业需要对用工方式进行主动调整。
整体来看,新法实施使企业成本增加,近六成企业成本增加幅度超过10%,甚至13.3%的企业成本增加达到20%以上。这种成本的增加对于派遣比例低于10%的企业来讲,受到的影响稍小,而派遣比例超过10%的企业则成本增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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