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被就业者、被工资增长者、自我缴纳养老保险者这部分人本身就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且人数占了绝大部分,延缓退休势必增加他们生活的困难,本该享受退休金的时候还要缴纳养老保险,两者之和5年时间在我们县(株洲县)就达到10万元之多(株洲县今年社保月缴费基数2270元,缴费比例下岗失业人员均按灵活就业人员对待为20%,年应缴养老保险金5448元,株洲县人平月退休费按1300元一年就是15600元,两项之和一年达到21048元,如果还考虑交医保等费用的话更多),更不用说在沿海发达城市的数额了;
二是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较短,60岁应该相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达到了老龄化阶段,其劳动能力也已基本衰退,享受退休理所应当;
三是延缓退休年龄,无疑增加社会负担,特别是挤占了就业岗位,让本来就业压力很大的中国,就业形势将更趋严峻;
四是延缓退休年龄与中国传统观念不相符合。从中国传统观念来说,人到60就基本达到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了,现在人到60岁,膝下的子女差不多都是独生子女,这时候的子女也基本已成家立业,也开始有了下一代,而这时候的子女(差不多30岁上下)是生活和工作压力最大的,不仅上有双方的父母,还有自己的儿女,还要为高额房贷努力打拼,作为父母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照顾好儿孙,让儿女们能安心独立工作,放手打拼自己的事业,照顾好了儿女们的后代,自然减少了他们生活的压力,也让父辈们享受到了膝下承欢的幸福时刻;
五是中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完全可应对社保基金的缺口。2007年我国公共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9.3%,2008年为19.5%,2009年为20.1%,如果土地出让金继续升温,或者维持现有的态势,全口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2010年有望从2009年的32.2%升至35%,预计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将超过8万亿元,财政收入的巨幅增长将完全应对社保基金的缺口,何况西方国家同样的要从国家财政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来补贴社保,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更应做到,不应将社保基金的缺口转嫁到延缓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身上;
六是那些赞成延缓退休年龄,提出“延退”养老金总量不少的方案,说什么:即使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职业经理人等管理者,一些在职人员也会明白,“延迟退休”多工作几年,不仅将来的养老金总量不会少拿,相比而言,在职的时候工资拿得还更多一点。南京的养老保险权威专家也表示,晚退休,并不意味着少拿退休金。就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你缴费多,基数就高,缴费时间多一年,就多一个点的系数。而且40岁退休和6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不同的,比如你40岁退休,你的计发月数就是233个月;若你65岁退休,你的计发月数就是101个月。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这意味着分母越小,每月的养老金拿得就越多。因此,拿的养老金的总量并不会少。
提出这种观点的人好象是专业从事“商业保险”人士,只考虑到如何从商业的角度赚取参保者的现金价值,很浅显的一个道理,5年后的10000元怎么能和现在的10000元相比,5年后的10000元折成现在的价值叫现金价值吧,按西方国家的复利计算的话你看会有多少?所以提出此种观点的人根本没有从劳动者的利益出发,想想那些下岗失业的,他们曾经为社会主义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而因为企业改制、破产使他们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由企业人变为社会人,他们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政策的执行者,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安排他们从事什么岗位就从事什么职业,下岗失业不是他们的意愿,只是迫不得法,如今他们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连最起码的退休年龄还要剥夺5年,怎不叫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