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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查显示:6成国企岗位使用劳务派遣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着重解决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劳务派遣问题,其中,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上。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起草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辅助性岗位不超过10%的规定,更是牵动着千万企业经营者的心。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基于20座城市的整体数据完成了一项调研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国企和外企才是劳务派遣的“重灾区”,超过6成的岗位均是劳务派遣工,民企仅有3成多的企业使用这种用工形式。

        人才(劳务)派遣是普遍存在于企业的一种用工形式,参与调研的所有企业中,有近半数企业表示正在使用劳务派遣,其中,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更为常见,在各自企业类型中的使用比例分别为64.7%和61.4%,而民营企业中仅有34.3%的企业在使用派遣。在接受调查的使用劳务派遣的企业中,近七成企业的派遣用工比例低于10%。其中,使用比例超过10%的企业中,以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居多,尤其在北京、苏州、广州、成都、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劳务派遣使用比例超过10%的企业达4成。其中北京有超过40%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在10%以上。

        新法出台要求规范化使用派遣用工,对于正在使用派遣用工的这些企业来说,他们也正在深入思考和解决:如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以及如何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为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派遣使用比例超过10%的企业需要对用工方式进行主动调整。调整的方式主要有“派遣转外包”和“直接雇佣”两种。因为派遣直接转雇佣时企业会遇到诸如员工要求获得赔偿金、累计工龄,即将退休的老员工不愿从原来的派遣单位转到企业,为此将增加较大的人力成本等诸多挑战,因此派遣直接转雇佣并不是多数企业的选择。调查的结果表明,国有企业与合资企业更倾向于将派遣转外包,外资企业更倾向于将派遣转成直接雇佣,民营企业则两者相当。而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也不排除极少数企业会有“将大量使用派遣部门迁出中国”的打算。